敬老卡未於1月過卡將減少點數! 高雄市社會局澄清誤傳訊息

記者陳立驌/高雄報導

高雄市敬老卡自113年1月起擴大使用範圍,除享有免費搭乘市公共車船及輕軌(刷卡不扣點)外,另享每年1,200點(1點1元)社福點數,於點數內搭乘高雄捷運依實際搭乘半價扣除社福點數;點數用畢,回復半價優惠,自付半價由票卡內儲值金扣除。搭乘特約計程車每趟次可扣抵50點(元),剩餘車資自票卡儲值金扣除,其票卡內社福點數及儲值金須足以支付當趟車資,否則須以現金支付當趟全額車資。

近日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接獲民眾於line群組或簡訊轉傳高雄市65歲以上長輩有一卡通者,於1月31日前過卡,會有1,200點儲值贈送,2月才過卡則僅剩1,100點之訊息。社會局特別澄清以上訊息並不正確,正確為112年12月31日之前已持有「敬老卡」者只要於113年(不限月份)持「敬老卡」搭乘高雄市公共車船、捷運或輕軌皆可取得1,200點社福點數,或持「敬老卡」至社會局或高雄市各區公所過卡,亦能取得社福點數,且全年皆可使用。另113年1月1日起新申辦之「敬老卡」才會依申辦完成之月份依比率計算第一年的社福點數(如2月申辦,當年點數為1,100點),第二年起皆為每年1,200點。

社會局並說明須為「敬老卡」才享有社福點數,一般之一卡通卡並不會有社福點數。符合申辦資格民眾可持身分證、近一年內2吋照片1張、印章及戶口名簿(55至64歲原住民須附)至高雄市各區公所或社會局申辦敬老卡,初次製卡費用由市政府補助。如有疑問可洽社會局老人福利科(敬老卡)蘇小姐07-3373376,或至社會局網頁查詢(https://socbu.kcg.gov.tw/index.php?prog=2&b_id=4&m_id=268&s_id=386)。另社會局特別提醒,敬老卡申辦處所為各區公所及社會局,戶政事務所無法辦理,請大家不要再誤傳,避免長輩白跑一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