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亞洲新灣區「特貿區」開發規定 只許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?

▲高雄亞洲新灣區特貿區重劃區分佈示意圖。(圖/廠商業者提供)

地方中心/綜合報導

高雄亞洲新灣區(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計畫)自民國88年12月18日公告以來,歷經25年,特貿區開發區域不到10%,僅有中鋼企業總部及統一夢時代購物中心約計15公頃完成。其餘90%特貿區土地,受限於「先商後住」及住宅容積20%之限制,導致開發業者興區缺缺!

根據部分地主表示,高雄亞洲新灣區「特貿區」屬於商業使用,規畫發展為高雄CBD。但因土地街廓均達數公頃之多,因此開發投資金額相當龐大,相對投資金風險業十分高,如果「先商後住」,則商用辦公、商場設施已經飽和的「特貿區」,顯然無法吸引投資者進行投資。其次,以台北內湖科技園區及信義計畫區過去發展之經驗,住商產品的投資興建未受都市計畫之限制,所以,投資相對風險較低,能夠成功發展成都市的CBD或次中心區。高雄亞洲新灣區也應該放寬「先商後住」的投資限制,以免閒置土地,造成城市中心資產的浪費。

高雄亞洲新灣區台電特貿三土地位置示意圖。(圖/廠商業者提供)

業者表示,同樣在高雄亞洲新灣區的「台電特貿三」土地,高雄市政府於2022年順利採「都市更新」方式公開招標成功。不僅「住商同步」興建,且住宅容積放寬50%,降低投資者風險的條件,也成就亞灣2.0版的成果。其他同為亞洲新灣區「特貿區」的中石化、中油、台肥、台糖、台塑、國泰化工、東泥等公司土地金維持30%住宅容積,還須「先商後住」,不知高雄市政府相關單位的邏輯是否「只准州官放火、不准百姓點燈」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