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記者吳峙嵩高雄報導】針對某國中教師性騷學生一案,教育局卻將當事人暫調局內,高市教師工會痛批局方包庇狼師。也有議員提出質詢,對照高市府宣誓的「性騷零容忍」,相當諷刺。教局亦回應指出,當事教師為累犯,對受害學生影響甚鉅,有解聘之必要。
高市教師工會指出,某國中於去年遭畢業學生投訴某教師性騷擾一案,性平會調查報告建議,將這名教師解聘。在無人申復的情形下,該校的教評會竟然決議「退回性平會重新調查」,於是另聘一批新的調查委員,進行第二次調查後,結果大翻轉,變成只建議懲處2支小過。
高市教師工會理事長于居正強烈質疑,如此明顯違反法令規定的重大程序瑕疵,教育局看不出來嗎?身為教育主管機關,不該督導糾正嗎?依據《性別平等教育法》第37條第3項規定,「學校或主管機關經申復審議結果,發現調查程序有重大瑕疵,或有足以影響原調查認定之新事實、新證據時,得要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重新調查;…」而案發的某國中校方,根本無視法令規定。
這名狼師被投訴學生指稱,畢業旅行時進入學生房間,試圖開浴室門,趁女學生回校拿成績單時,觸摸對方的手,也有女生畢業後被該師持續騷擾、要求交往,導致女學生壓力大到自傷;于居正強調,校園不容狼師存在,一經確認應立即解聘、停聘、不續聘,但當事老師竟被借調至教育局校安室,引起教師工會憤怒。
高市各級學校家長會長協會理事長張簡智鵬認為,狼師是家長最不能容忍的不適任教師,這正是教師法修法時,家長強烈要求杜絕包庇狼師的原因。該協會希望教育局本著愛護全市學子的決心,果斷處理,給家長安心、學子安全的校園。
教育局表示,絕不容忍校園發生性別事件,該案經重新調查後,確認該師性騷擾行為屬實且為累犯、受害學生多並影響甚鉅,要求學校應召開教評會,審議解聘的必要,並於解聘前,依規定先暫時予以停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