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導行人安全 屏警特製「ROAD SAFETY 馬路這樣過」影片

【記者范家豪/屏東報導】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統計,今年1至10月全縣行人道路交通事故共378件,較去年同期的445件減少67件,死傷人數也減少68人,顯示行人事故防制已見成效。然而,行人交通事故仍以穿越道路時最為多發,為進一步提升行人安全,縣警局特製「ROAD SAFETY馬路這樣過」宣導影片,期望藉由教育提升駕駛與行人之正確用路觀念,共同守護道路安全。

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指出,今年行人交通事故件數與傷亡人數雖較去年明顯下降,但仍有344人因事故受傷或死亡;多數行人事故發生於穿越道路時,原因包含行人未依規定走行人穿越道或未遵守號誌指示等,顯示正確的穿越道路觀念與行為亟需加強。警察局將持續透過多元管道宣導行人安全,力求將事故率降至最低。

警察局表示,當行人穿越道路時,應遵守相關交通規則。一百公尺範圍內設有行人穿越道、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時,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、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;行人穿越道設有行人穿越專用號誌者,應依號誌之指示迅速穿越;在禁止穿越、劃有分向限制線、設有劃分島或護欄之路段或三快車道以上之單行道,不得穿越道路。

▲雙黃線路段禁止穿越。(圖/屏縣府警察局)

此外,未設有穿越設施之交岔路口,行人穿越道路之範圍,應於人行道之延伸線內;未設人行道,而有劃設停止線者,應於停止線前至路緣以內;未設有人行道及劃設停止線者,應於路緣延伸線往路段起算三公尺以內。

針對行人事故防制,警察局製作了「ROAD SAFETY馬路這樣過」宣導影片,內容聚焦於行人穿越馬路的正確方法與相關規範,並透過視覺化的方式加強教育效果;期望透過此影片的推廣,協助行人及駕駛建立正確的交通安全觀念,減少意外發生。

縣警局局長戴台㨗強調:「下車後,每個人都是行人,因此提升行人安全是我們的首要任務。」警察局將持續推動交通安全政策,強化教育與執法,並透過宣導影片建立行人正確用路觀念;同時也呼籲,全民共同遵守交通規則,減少可避免的事故,共同保障生命財產安全。

▲屏警(113)年12月2日至4日執行「闖紅燈」專案取締行動。(圖/屏縣府警察局)

 屏東警嚴取締闖紅燈惡性違規 有效減少路口交通事故

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為提高用路人遵守交通號誌之意識,於今(113)年12月2日至4日執行「闖紅燈」專案取締行動,針對駕駛人闖紅燈之惡性違規行為進行嚴格執法,計取締違規1,779件。藉由嚴謹執法,強化駕駛人對交通規則的重視,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,促進用路安全。

根據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統計,113年1月至11月期間,屏東縣共取締闖紅燈違規達3萬1,606件,較去年同期取締3萬7,395件減少5,789件。事故方面,因闖紅燈所致的交通事故發生率顯著降低,全縣共發生608件闖紅燈事故,導致5人死亡、623人受傷,較去年同期減少99件事故、2名死亡人數及129名受傷人數。這顯示執法措施已有效抑制不當駕駛行為。

為提升路口交通安全,警察局持續針對縣內易肇事路段加強取締行動,透過巡邏稽查和科技執法,對闖紅燈行為嚴格執法,同時積極宣導交通法規,希望以具體成效促進民眾對法規的遵守與認知,減少因闖紅燈而造成的傷亡。

警察局局長戴台㨗表示,警察執法的目的並非為了處罰,而是希望導正部分駕駛人不良習慣,進一步提升用路安全。他呼籲所有駕駛人行經路口時應保持高度警覺,嚴守交通號誌,養成守法駕駛的良好習慣,以共同營造安全的用路環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