健全長照中心輪調制 以免偏袒或刁難居照機構

【記者吳峙嵩高雄報導】高齡化時代,長照業務相當吃重,也是公衛部門面對民眾需求中,很重要的一環。但某些業務人員的作為,讓外界不敢恭維,尤其部分人員還是約聘雇,卻手握「生殺大權」刁難居家照顧機構,甚至影響評鑑績效,為杜絕此陋習,衛生局長照中心應健全輪調制度,才能服眾。
近年來,因應龐大的長照需求,高市居家照顧機構紛設立,全市超過300家的居家照顧機構,都由衛生局所屬的長照中心,負責相關業務督導。據了解,該中心承辦人員大部分為約聘僱人員,不但沒有公務人員的任用資格,甚至掌控著對居家照顧機構的「生殺大權」。
有知情人士指稱,長照中心負責督導居家照顧機構業務的承辦人員,以行政區域劃分業務,若承辦人員與某居家照顧機構的業主或督導員,經常因接觸頻繁,而引發私心,恐在業務督導上造成不公。
甚至,與承辦人員關係甚密的督導員在離職後,承辦人員可能假公濟私,替離職督導員出氣,刻意刁難居家照顧機構,導致有些居家照顧機構無辜受到承辦人員無謂的刁難,甚至影響評鑑績效。
衛生局負責的業務非常繁雜,包括醫療機構、安養中心、居家照顧機構、餐飲業者等,在人力不足的情況下,難免需要約聘僱人員支援第一線的業務。因此,掌管各項業務的承辦人員,更需在公正立場的原則下,輔導及督導相關機構,而建立健全的輪調制度,則是最好方法,以避免私心袒護或公報私仇的情況發生。